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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特诊医疗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1 作者: 点击:
wxydq 发表于: 2010-12-21 14:52 点击:1302

各位老师:

  现学校在为正高职称教职工办理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特诊医疗证,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带着身份证,于2010年12月22日至24日到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将在2010年12月27日上报学校医务处。

  特此通知。

                              文 学 院                            

                             2010年12月21日

另:

   关于为正高级职称教职工办理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
          特诊医疗证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我校近期将为正高级职称教职工办理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特诊医疗证。按照吉林省卫生厅保健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已取得正高级职称的教职工下载并填写《吉林省特诊医疗证审批表》(审批表见附件1)。
1、单位全称:填写“吉林大学”
2、单位邮编:填写“130012”
3、单位机构代码:填写“42320406-4”
4、任职文号:不需填写
5、申请特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家庭住址、家庭电话、单位电话、申请人参加工作年月等信息如实填写。
6、申请人行政级别、职务、任职时间、任职部门:不需填写
7、申请人专业技术职称、批准时间、批准部门:不需填写
8、各相关单位在填报单位栏加盖公章,填写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电话。
二、各单位将正高级职称教职工办理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特诊医疗证情况进行汇总,填报《各单位正高职称教职工办理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特诊医疗证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邮件至yyglc@jlu.edu.cn。
三、各单位将《吉林省特诊医疗证审批表》及《各单位正高级职称教职工办理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特诊医疗证汇总表》纸质材料送交医务处924室,联系电话:85168792。
四、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
附件:1、吉林省特诊医疗证审批表
2、各单位正高级职称教职工办理吉林省二级保健对象特诊医疗证汇总表
医务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